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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发布三审管理制度

创建时间:  2024/05/22  吕露   浏览次数:   

为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,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,确保信息的严肃性、及时性和权威性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 审核工作流程及职责规范:

一、一审:发布人员负责对信息的真实性、可靠性、合法性、保密性、准确性等进行自查自校。

二、二审:审核人员审读全部稿件,对稿件质量、栏目设置、标题、排版等提出复审意见和修改建议。

三、三审:管理人员根据初审和复审意见,对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,并决定是否发布该信息。

第二条 校对要求:

一、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;

二、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违法或者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;

三、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来源可靠;

四、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充实、有深度、有价值;

五、所发布的信息版面设计应整齐、清晰,方便读者阅读和理解。

第三条 切实加强账号的管理,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。

第四条 严肃三审纪律,不得发布、传播任何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信息。

第五条 本制度由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。



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     20243月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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