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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文明接待规范

创建时间:  2024/05/22  吕露   浏览次数:   

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大学机关工作作风建设,上海大学出台了《上海大学机关工作作风投诉处理暂行办法》,为了规范信息办的服务和接待工作,避免因沟通问题造成误解和投诉,特制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文明接待规范。

一、师生来电来访办事时,应按照“首问责任制”,使用文明用语,做到礼貌接待,不得冷落或推诿,不得与师生争执。

1、接听电话。当电话铃声响起,要做到“铃响三声,必有应声”,“先说您好,后报部门,再问事情”;

2、接待来访。做到“主动招呼、热心询问、耐心倾听、清楚回答”;

3、凡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,一律不准以 “不清楚”、“不归我管”、“你不懂”、“我还有事”等推脱或敷衍;

4、遇到沟通困难的服务对象,应做到耐心解释,有礼有据有节。

二、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,暂时因故无法解决时应记录对方姓名及联系方式,解决后须及时反馈当事人。重要事件应及时上报,由科长协调解决。

三、对于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虚心听取、记录在案,并向对方表示感谢,事后及时上报科长。

四、不按文明要求接待,造成服务对象不满而投诉的,一经查实,按信息办内部管理办法处罚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按机关工作作风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处理。

此文明规范从即日起实行。



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  20131月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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