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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大学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本校正常的运营和各项工作有秩序的进行,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,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,特制定本制度。 1.本校全体师生应加强法制观念,增强安全意识,落实安全责任,配合本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。 2.各类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,随用随取,用后放回、锁好。 3.私人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,保管原则是白天随身携带,下班带回。 4.本校内配备的电脑、空调、办公桌椅等固定财产和各类用具,归使用人员负责管理。 5.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,严禁在信息办内焚烧杂物、纸张,不准乱接电源、烧电炉。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,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,禁止违规操作,以保障用电安全,设备不用时注意关闭电源,以消除事故隐患。 6.本校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和有毒、有害等危险物品。 7.属于本校的发明专利、专有技术、软件、图纸资料等重要的文件、资料要及时上锁保存,未经许可,不得对外泄露。否则一经发现,将根据给本校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。 8.离开时所有人员应安放好自己办公区域内物品及设备,切除有关设备的电源,关好窗户、放下窗帘。最后离开的人负责检查信息办各处门窗是否锁好、电源是否已切断,确认无误后方可锁门离开。 9.外部人员如无必要不应带至自己的座位。 10.离开自己座位时应及时锁定桌面,电脑桌面也不应放置任何敏感信息。 11.自己桌面应保持干净整洁,敏感信息不能放置在办公桌面上。 10.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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